人头税是国家对人身课征的一种税。早在罗马帝国时就有此税,在中国,秦代以前也已存在,秦代以后的课税均有人头税性质。人头税效率高,但最不公平。从福利经济学理论分析,人头税的征收,只能使贫富差距加大。由于人头税很不公平,现代国家几乎都不再征收。

  人头税是种向每一个人课征相同,定额的税种。在19世纪时,此税曾为许多国家的重要税收,但是现在已非如此。历史上有几个著名的人头税例子。如在美国部份地区,人头税曾被用来当投票资格;主要目的为排除非裔美国人、美洲原住民及非英国后裔白人的投票权。英国冈特约翰和撒切尔夫人也曾分别于14及20世纪征收人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