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明细科目指的是按照核算的需要针对应交税费所作的进一步分类的项目,包括应交增值税、应交所得税、应交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税金及附加等。其中,应交税费是一级科目,应交增值税为二级科目,进项税、销项税、已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等应设置为三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对于应交税费的计提,需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科目,借方登记减少,贷记登记增加,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若期末余额在借方,则反映为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