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计税依据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进行征收。其中,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