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注意事项在于企业所确认的作为免税收入的投资收益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所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范围。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而《条例》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