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那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哪些注意事项?

汇算清缴

  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的截止时间

  企业应该于2022年5月31日前进行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算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的适用范围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税款多于汇算清缴应纳税款应当如何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