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具备法人条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实行分级登记管理。事业单位开展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符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活动,且事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