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拨款给为了社会公益事业且不以盈利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依法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通常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承担部分资金,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资金,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