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征收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海关依照本条例规定征收进出口关税。

  关税是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公布实施的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关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缔约方保护其境内经济的一种手段,其基本作用在于体现国家主权,推动国家的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