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资源产品,应税资源产品为矿产品的,其资源税征税对象具体为原矿和选矿产品。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资源税税目税率表》确定,其税目包括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和盐共5个大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按照应税资源产品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计征的,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