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及附加包括:
1、消费税。是对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主要指烟、酒、化妆品、高档次及高能耗的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种。
2、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3、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4、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5、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人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我国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