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附加扣除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扣除方式为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其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三个阶段,分别是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其中,义务教育包括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包括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