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账务处理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应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应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会计分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企业按规定实际缴纳资源税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开发课税的范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