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确认免交增值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纳税人结转免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疫情期间纳税人免交增值税时,可以通过“应交税费”科目和“营业外收入”科目处理,其中“应交税费”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