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现金捐赠会计分录包括:

  1、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现金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期末结转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包括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因此疫情期间捐赠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发生营业外支出时,应记入借方科目。营业外支出在期末时需要结转损益,由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账户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