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疫情捐赠会计分录包括:

  1、企业接受疫情捐赠,以公允价值入账时,

  借:库存商品(或固定资产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2、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到捐赠时,

  借:库存商品等

    贷: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再结转捐赠收入:

  借: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企业接受捐赠时,应当根据捐赠物性质,通过“银行存款”科目或“库存商品”科目以及“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而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到捐赠货物,然后结转捐赠收入时,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应当通过“存货(库存商品等)”科目、“捐赠收入”相关二级科目以及“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