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物资时:
借: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月末企业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
如企业捐赠疫情物资的行为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中免征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则企业还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科目处理。“营业外支出”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银行存款”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