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进会计法是指对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误报,以增加公司对投资者吸引力的会计方法。尽管某些形式的激进会计法是合法的,但普遍不被接受,因为这是一种明显的欺骗行为。

  管理者需要在经营过程中创造优良业绩才能在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保持股票价格和维护公司声誉,因此很有可能采取激进的会计政策。激进会计法的应用主要体现为财务舞弊和财务报表重述,其中财务舞弊指企业蓄意对财务报表的内容进行错报、漏报以及泄露以欺骗财务报表使用者的行为,而财务报表重述指企业在发现并纠正前期财务报告的差错时,对以前公布的财务报告内容进行重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