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企业所得税汇算的注意事项主要体现在纳税调整事项中,纳税调整事项包括纳税调增事项和纳税调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以及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的部分等事项应当进行调增。同时对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也应当进行调增。
调减事项一般包括企业发生的法律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以及免征减征项目等,其中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