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的捐赠会计处理为:

  1、疫情期间企业发生货币性的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2、疫情期间企业发生非货币性的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疫情期间企业发生货币性或非货币性的捐赠时,可以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及其他对应的科目进行处理。其中企业发生非货币性的捐赠时,属于视同销售性质的业务,因此需要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一样,对捐赠的产品核算其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