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遗产及赠与税是台湾当地依据遗产及赠予税相关法律和施行细则,对遗产和无偿赠与他人的财产所课征的税收。凡经常居住台湾地区境内的台湾人民,应就其在台湾地区境内境外全部遗产及赠与的财产课征遗产及赠与税。经常居住台湾地区境外的台湾人民,及非台湾人民,仅就其在台湾地区境内的遗产及赠与的财产课征遗产及赠与税。

  遗产及赠与税纳税义务人具有正当理由不能如期申报税费的,应于规定的申报限期届满前书面申请延长。申请延长期限以3个月为限。但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有特殊的事由时,可以由稽征机关视实际情形核延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