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捐赠钱会计分录为:

  1、疫情期间企业捐赠钱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2、企业期末结转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疫情期间企业捐赠钱时,可以通过“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处理。而对于疫情期间的公益性捐赠,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8点的内容要求,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