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捐赠物资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结转捐赠物资成本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企业疫情捐赠物资,应按照“视同销售”处理,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