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使用费的税收待遇是指国家对跨国纳税人的特许权使用费用所得的税收优惠处理办法。跨国纳税人向非居住国提供生产技术、商标等特许权而从非居住国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由非居住国政府优先行使地域管辖权征收预提所得税。

  因涉及到非居住国政府的财权利益,对附在其他交易中合并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征税的方法一般是由非居住国政府向使用费收益者征税,若予征税,应将其明确作为减免税优惠处理,以便特许权转让者能够在税收抵免中真正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