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汇总专用缴款书是税务机关自收现金税款、基金、费用及其滞纳金和罚款,以及委托代征代售单位(人)代征税款、基金费用及其滞纳金后,向银行汇总缴款时所制作并使用的一种专用缴款凭证,目的在于证明税务机关与银行之间的款项已经成功结转。
税收汇总专用缴款书属于我国税务业务中常见的一种凭证,其他常见的凭证还包括税务收入退还书、税收通用缴款书。其中税务收入退还书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将已征收入库的税款、基金、费用及其滞纳金和罚款等各项收入从国库退还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代售单位(人)及税务机关办理税收提成时所使用的一种退款专用凭证。税收通用缴款书是纳税人直接向银行缴纳及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后,向银行汇总缴纳税款(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出口货物税收除外)、基金、费用、滞纳金和罚款等各项收入时使用的一种通用缴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