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税是革命时期苏维埃政府规定对部分特殊物品所征收的一种税项,该类特殊物品包括烟酒、丝绸、木耳等产品,主要针对奢侈品和当地的土特产进行计征,其税率一般规定在5%至20%,对屠宰猪、羊等按价款的5%计征税费。特种税实质上是一种地方性的税收,其课征在当时的川陕、鄂豫皖根据地较为普遍。
随着我国税制的完善,已经取消了特种税的课征,根据我国目前的税制可以了解到,我国的税项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