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特点是: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相关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