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主要特点是:

  1、分阶段普遍征收,税基广泛。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劳务提供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商品增值的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向纳税人普遍征收。

  2、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虽然增值税是向企业主征收,但企业主在销售商品时又通过价格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下一生产流通环节,最后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3、实行扣除已征税款制度。在计算企业主应纳税款时,要扣除商品在以前生产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一般实行凭购货发票进行抵扣。

  4、实行比例税率。

  5、实行价外税制度,销售价格中不包含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是以商品或劳务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并实行扣除已征税款制度的一种流转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