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个税的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为个税综合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年度汇算的,应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年度汇算。综合所得,适用3%到45%的超额累进税率。综合所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