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屋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增值税,房屋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5%)×1.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并按照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中第四条的内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出租房屋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增值税,房屋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5%)×1.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并按照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中第四条的内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