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减按1%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纳税申报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可知,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