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上市公司董事吴某,持有该公司6%的股份。吴某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的第5个月卖出,获利600万元。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此收益,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该收益应当全部归公司所有

B: 该收益应当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C: 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收回

D: 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

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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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解析:

(1)选项ABC: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获得的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公司董事会不按照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2)选项D: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而非公司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选 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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