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9年4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2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20×9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1.56万元,另支付消费税28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 252
B: 253.56
C: 280
D: 28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