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M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21年6月30日,甲公司将单位生产成本为0.8万元的100件M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M产品的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1万元/件。不考虑其他因素,2×21年6月30日甲公司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为( )万元。
A: 100
B: 80
C: 20
D: 113
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应按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职工薪酬金额,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甲公司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100×1×(1+13%)=1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