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一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2017年6月30日收回一项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后直接出售,取得价款3 500万元。已知该投资性房地产原为其自用的办公楼,2016年6月30日开始出租,租期一年,并一次性预收年租金200万,该办公楼转换日的账面价值为2 800万元(成本2 900,折旧100)。甲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6年6月30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6月30日的公允价值分别为3 000万元、3 300万元、3 5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求该投资性房地产处置当年对损益的影响为多少万元。( )
当年对损益影响金额=租金收入+处置对损益影响(售价-账面价值+转出的其他综合收益)=100+3 500-3 300+200=500(万元)
2016.6.30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3 000
累计折旧 100
贷:固定资产 2 900
其他综合收益 200
借:银行存款 200
贷:预收账款 200
2016.12.31
借:预收账款 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3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2017.6.30
借:预收账款 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
借:银行存款 3 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 5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3 3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3 000
——公允价值变动 300
借:其他综合收益 2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贷:其他业务成本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