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协议规定:如果张三在两个月内与王五结婚,将租用李四的两居室。这一民事行为( )。

A: 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 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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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张三在两个月内与王五结婚是不确定的事实,所以双方所做约定是条件,并且是延缓条件,在双方约定的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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