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级、中级、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高中毕业,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四)具备双学士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在审计及相关合规、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岗位工作;或在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岗位工作,且有相关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视同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审计相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下同)。
一、获得审计专业硕士学位人员报名参加初级、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予考查《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
二、获得审计专业博士学位人员经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审核,可以免予考试(《审计相关基础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