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内蒙古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

内蒙古继续教育

内蒙古会计继续教育内容

  内蒙古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以下:

  1、公需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2、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4月以来没有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需先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后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已经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可以直接进行继续教育。

内蒙古会计继续教育形式

  内蒙古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方式包括网络培训和现场培训,培训形式主要有以下六种:

  1、参加自治区财政厅备案评审通过的网络培训机构的网络培训。

  2、参加各级财政部门认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场培训机构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场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3、参加经财政部门认定,可以承担本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场培训。

  4、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

  5、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财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6、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内蒙古会计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人员除必须完成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外,同时必须完成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区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内蒙古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

  内蒙古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包括东北财经大学、高顿教育继续教育平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等,培训费延续2019年备案约定标准30元/人次。

  需要注意的是,2022年12月31日24时所有网络培训平台关闭会计人员购买课程,已经购买课程的学员需在90日内完成学习和考试考核;各网络培训平台需要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2021年度所有培训数据传输等工作,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所有培训数据传输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