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印发《2022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年新疆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面授教育培训视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开展。

新疆继续教育

新疆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对象和培训方式

  1、新疆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对象:自治区所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人员。

  2、培训方式:网络培训、面授培训、专项培训,其中主要采取网络培训和参加面授培训方式开展,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每人每年取得不少于90学分。

新疆会计继续教育内容

  新疆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素质。具体为:

  1、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政策理论、信息技术等内容。

  2、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控、税务管理、审计课程、评估课程、金融知识、财政改革等九大类内容,以及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及制度解释内容。

新疆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新疆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采购备案的6家网络培训机构和各地财政部门2022年度审核备案由财政厅统一公布的面授培训机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