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回后将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20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委托加工过程中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消费税2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A: 206
B: 230
C: 210
D: 234
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200×(1+2%)+6=2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