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资料二:中国公民高某为境内GD公司的财务经理,2021年11月有关收入情况如下: (1)在某财经杂志发表专业文章一篇,取得稿酬5000元; (2)一次性讲学收入4500元; (3)取得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款350000元; (4)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A上市公司股票(非限售股)转让所得13000元; (5)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10000元; (6)房屋租金收入6000元(不含增值税),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240元,支付该房屋的修缮费800元(均可提供合法票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2、高某所获稿酬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 5000×(1-20%)×20%=800(元)

B: 5000×(1-20%)×70%×20%=560(元)

C: 5000×20%=1000(元)

D: 5000×(1-20%)×70%=2800(元)

不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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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说所得额×20%=5000×(1-20%)×70%×20%=560(元)
答案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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