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是()。(2008年)

A: 年终加薪

B: 托儿补助费

C: 独生子女补贴

D: 差旅费津帖

单选题
有疑问?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
答案解析

【解析】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答案选 A
相关题目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