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公民李某在国内甲公司担任工程师,2018年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 基本工资6 000元,全勤奖2 000元,岗位津贴1 000元,差旅费津贴300元。 (2) 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奖8 000元。 (3) 企业债券利息3 500万元,1年期储蓄存款利息500元。 (4) 摩托车被盗,获得保险公司赔款4 000元。 (5) 应邀到某职业培训机构授课3次,每次讲课费1 000元。 已知: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表1-1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3. 下列关于李某讲课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李某应邀讲课到培训机构讲课,按照“劳动报酬所得”项目缴纳增值税。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