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选项D);(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选项AC);(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6)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选项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