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2012年12月初,A材料账面余额90 000元,该企业12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5日,购入A材料1 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300 000元,增值税税额51 000元,购入该种材料发生保险费1 000元,发生运输费4 000元(已取得运输发票),运输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10千克,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均已通过银行付讫,运输费用的增值税扣除率7%。

(2)15日,委托外单位加工B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B材料成本70 000元,支付加工费20 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 4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 000元,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款项均已支付,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3)20日,领用A材料60 000元,用于企业专设销售机构办公楼的日常维修,购入A材料的支付的相关增值税税额为10 200元。

(4)31日,生产领用A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成本15 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2.根据资料(1),下列各项中,关于甲企业采购A材料的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是( )。

A: 计入“原材料”科目的金额为305 000元

B: 计入“原材料”科目的金额为304 720元

C: 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金额为51 000元

D: 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金额为51 280元

不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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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考点】委托加工物资

【解析】甲企业采购A材料的成本=300 000+1 000+4 000×(1-7%)=304 720(元);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 000+4 000×7%=51 280(元)。

答案选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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