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 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7月甲公司 发生如下业务:
(1)1日,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 同,委托乙公司销售N商品2 000件,合同 约定乙公司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 司按售价的10%同乙公司支付手续费(手
续费不考虑增值税)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 本为60元。
(2)8日,收到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 单,乙公司实际对外销售N商品1 000件。 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 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 000 元,款项尚未收到。
(3)10日,釆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 丙公司销售M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开 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5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5 000元,该 批M商品的成本为350 000元。15日丙 公司发现该批商品有瑕疵,要求在价格上 给予5%的折让。甲公司同意并办妥相关 手续,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20 日,甲公司收到扣除折让后的全部款项存 入银行。
(4)25日,收到以短期租赁方式出租 设备的本月租金20 000元及相应增值税 税额2 600元。该设备本月应计提折旧 12 000 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 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5.根据资料(1)至(4),上述业务对甲公司7月份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本期金额的影响是()元。
A: 600000
B: 595000
C: 575000
D: 6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