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从事广告代理服务或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按规定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那么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做账?税率多少?

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做账?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银行存款

  文化事业建设费税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

  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包括广告服务业和娱乐业。

  1、属于广告服务业的项目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具体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但不包括广告设计收入、广告策划收入、广告咨询收入、广告制作收入及广告品的文印晒图等。

  2、属于娱乐服务的项目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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