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根据地方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土地增值税依据时,应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有()。
本地考查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纳税人开发房地产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 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费,
(3)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
(5)公共配套设施费,
(6)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 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土地出让金在属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不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