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设立时收到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一台,合同约定该生产设备的含税价值为2260万。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60万元。甲公司注册资本为22600万元,乙公司持股比例为10%。该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则甲公司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A: 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固定资产价值(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B: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2260万元
C: 增值税的进项税额2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D: 确认实收资本的金额为22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