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4年11月份,中国公民张先生由一中方企业派往国内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每月分别支付给张先生工资4500元和8000元。按照协议,张先生向派遣单位上交1000元,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两个单位代扣代缴张先生个人所得税合计( )元。

A: 540

B: 555

C: 580

D: 590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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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按照规定,个人分别取得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的工资收入时,支付工资各方首先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雇佣单位可以将上交派遣单位的部分扣除。两个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合计=4500×10%-105+(8000-1000-3500)×10%-105=590(元)。
答案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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