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于2018年3月申请破产,且法院已受理。经查,在此前半年内,甲公司针对若干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管理人的撤销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考点】管理人的撤销权
【解题思路】熟悉破产撤销权。
【具体解析】选项A错误。《破产法解释(二)》规定,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清偿时担保财产的价值低于债权额的除外。
选项B错误。《破产法解释(二)》规定,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选项C、D正确。《破产法解释(二)》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二)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三)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